我们这里民间有一种不成文的乡约民俗,特别是我们40~70年代出生的人的观念里,出嫁的女子是不能回家分财产的,父母的养老也是由家中的儿子儿媳负责,出嫁姑娘只需凭良心回娘家帮忙父母,因为出嫁女子主责在和老公一起侍奉公婆。
看了很多女儿回家分娘家财产,评论区很多女性支持的,妳们有没有想过,父母年老以后的大额医疗费?哥弟去找她,一律她老公出面 还哭穷,妳们自己脑补,当年她分到了30多万,不过那是她自己争取到的,儿子们,想让妈妈反对,妈妈不反对 也没有支持,最后这个出嫁女儿得到30多万,不过才过十年,她妈妈就需要多大七十多万的医疗费,还是前期的,后期还是个无底洞,她这个做女儿和女婿的就不干了。
2015年,在地下室住了4年的丁博豪回到了家,向父亲丁宝生提出了要查账,查家里59间房子出租的流水。丁宝生一听,火冒三丈高,说:“我是你老子,你有什么资格来查我的账。”不久后,丁搏豪的三个姑姑又因为房产问题,跟丁宝生产生了分歧,双方申请调解。
俗话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我们都以为,人只要是结婚了,应该把婆家人、娘家人,都当成自己人。当我们到了中年,结婚多年之后,就觉得亲人都是很现实的,进了一家门,也不一定是一家人。就拿孝道来说,孝顺婆家父母和娘家父母,对自己的命运的影响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