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主人全责!”广东广州,一男子驾车正常行驶时,道路一旁的绿化带处突然窜出来一条宠物狗,导致宠物狗被撞死亡。可即便事后交警认定男子无责,狗主人还是不服气,并请来律师将男子告上法庭,主张男子应当为此承担责任。但法院最终这样判。
记者9月26日从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交警大队江宁中队获悉,18日,江宁中队接到一起报警,称在江宁区铜井福兴街路段,一辆轿车撞死一只小狗。交警经勘查现场和调阅社会公共视频,判定狗主人遛狗外出未拴绳,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华声在线7月7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刘旖旎 董杨蕊 王雪静)没拴绳的宠物犬从家里跑出来,被路过的货车撞伤,抢救后仍死亡,前后花费了1.7万元治疗费。狗主人不仅要求货车方赔偿犬只,还要赔偿治疗费,遭到货车司机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拒绝后,起诉到法院。
日前,在江西南昌,黄先生(化姓)因外出将宠物狗寄养在一家宠物店,并支付7天寄养费280元。不料在寄养过程中,他被告知自家狗在未拴绳的情况下冲上马路,因司机来不及避让,宠物被车撞死。随后,黄先生向寄养商家索赔5000元,而商家又转头向司机索赔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