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本院认定妻子是在明知双方感情基础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实施了取现、注销账户的行为,且并未提交任何可证明其取出现金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证据,亦未对钱款用途作出合理解释说明,法院认为,其行为是属于未经丈夫同意的转移财产,在分割该部分共同财产时应少分。
据法治日报1月7日报道 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生活,但未正式登记结婚,当一方离世后,另一方能否继承其遗产?近日,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被告杨某某在同居男友黄某突然离世后,擅自利用黄某的手机向自己的银行账户转账100余万元,该笔款项被认定为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丈夫患病,保险公司赔付了20万元,然而妻子却将钱据为己有,并拒绝支付医疗费用。保险理赔款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丈夫独有的个人财产?日前,镇江扬中法院审理了此案,认为此费用属于丈夫个人财产,并判决妻子返还丈夫20万元。
关于最近娱乐圈的离婚事件,小编之前和大家一起分享过,除此之外,拓夫律所也成功代理过很多婚姻家事案件,其实离婚案件中一般的争议点主要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和夫妻双方的财产问题。在最近的热搜王某某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也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