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贯彻实施,全面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6月16日,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郑西组织召开2023年度法务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听取法务中心及全体人员意见建议,系统总结全区消防救援队伍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就如何推进法务中心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提出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对法务中心发展前景充满信心、找准法务中心在全国的位置、提高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追责并举、依法依规保障队伍合法权益、融入地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大消防普法宣传力度、大兴法务调查研究之风、促进每名成员全面发展等十点建设性要求。
7月26日,柳城县召开县政府第十八届第63次常务会议,并在会前学法环节专题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季对新《实施办法》修改情况及内容进行解读。
近日,广西消防救援总队联合自治区住建厅举行了今年第二次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例会暨火灾警情研判工作座谈会,对今年以来会商机制成果进行了梳理总结,通报了上半年全区建筑领域火灾形势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情况,共同研究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辖区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调查火灾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等违法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平乐县消防救援大队给予该单位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