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且不能取得患者意见时,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不能取得患者近亲属意见。
作者:医法汇转载请注明来源:医法汇案情简介患者武先生(67岁),因突发左侧肌体无力、伴意识不清5小时为主诉,由“120”救护车于9时40分送至市医院急救。头颅CT示:1.可疑左侧小脑中脚低密度影,脑梗死不除外,建议行MRI检查。2.蛋白质疏松,符合老年性脑改变。
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晓安)劳动者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或受伤,通常都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如果其病情严重、治愈无望,家属选择放弃治疗的话,是否还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呢?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相关案件。老王在一家金属公司从事金属制品抛光工作。
如果患者及其家属拒签手术同意书,医生是可以拒绝进行手术的。我国《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章中规定正常情况下,医疗机构对患者的损害存在过错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需要手术这类特殊治疗方式的患者医疗机构多了一项说明义务,如果没有说明告知一旦造成损害医疗都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