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婚生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归属往往是夫妻双方的争议焦点。因为抚养权问题,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抢夺、隐匿孩子的行为频繁发生。即使是离婚诉讼已审结,离婚判决已生效,“夺子大战”也未必能休。近日,记者从成都市双流法院获悉了两起抚养权执行案。
5月3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起典型案例:刘某与陈某协议离婚后,幼子归前妻陈某抚养。刘某探视孩子后将其藏匿,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对当事双方进行线上家庭教育指导,刘某仍拒绝交出孩子,法院驳回刘某的请求。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 通讯员乔宇)近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对孩子的抚养权存在较大争议,都要求孩子抚养权归自己一方,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对孩子进行轮流抚养。
2024年1月3日,河南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城东法庭受理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离婚两人多年后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再起争执,庭长黄媚及助理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耐心调解,充分尊重子女意愿,最终双方对子女抚养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撤诉,孩子也回归了平静的生活。
原标题:山东巨野法院判决一起抚养权纠纷案本报讯 夫妻分开是一种缘分的结束,但双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减少对孩子的影响,让孩子健康地成长。近日,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孩子由非亲生父亲抚养。
在人生的旅途中,家庭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而未成年子女则是家庭中最宝贵的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不仅是一种基于血缘和法律关系的责任,更是一种深沉而神圣的使命。它要求我们在法律框架内,以最大的爱心、耐心和智慧,为孩子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精神慰藉与教育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