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充足,但物业和开发商“只售不租”,禁止未买车位的业主开车进入小区车库。这是不少西安市民遇到的现实情况。在网络问政平台上,多位市民反映了他们所在小区存在车位“只售不租”的问题,但不同辖区政府却给出了截然不同的回复。
记者 戚云雷 赵长春 见习记者 张雅楠近日,“壹粉96548940”向齐鲁晚报官方客户端齐鲁壹点情报站发来求助称,自己租住在济南市槐荫区中海·汇德里,小区存在停车难的问题,想要租车位只能租业主的私家车位,每月租金高达600元,而车库还有不少待售的闲置空车位,却不对外出租。
当下,昆明市民私家车的数量与日俱增,一些居民小区“停车难”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有业主反映,目前昆明还有一些小区存在车位“只卖不租”的现象。对此律师表示,车位“只卖不租”实际上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无法保障业主的权利,应当纠正。车位买还是租?
小区地下车库大量车位空置着近日,居住在阳光城·紫金城小区的刘先生向“钟楼下·民生热线”栏目反映,小区人车分流,只有地下车库有停车位,而且不少车位都空置着,但开发商规定车位“只售不租”,造成业主们只能把车停在路边。“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帮我们。”刘先生说。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停车位纠纷案,依法判决某置业公司按照优先满足小区业主需要原则,就未处置所有权的停车位向业主小美开放租赁。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小美购买某置业公司开发的位于雁塔区某小区房屋,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