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3月31日消息(记者 李文韬)在海口,部分小区由于建设年代较早,供电设施老化,未实现抄表到户,一直由物业代收代缴电费。在这一过程中,物业公司将公摊电费与居民用电电费合并收取,导致居民实际用电价格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电价。
“崔先生,通过校验,您的表计误差在0.309%左右,属于正常值,电能表没有问题。”1月19日,国网淄博供电公司临淄供电中心计量室工作人员来到一名客户家中,仔细校验表计,耐心为客户解释电费计量政策和节约用电小常识,确保客户用电满意,服务优质到位。
日前,北流市塘岸镇长塘村居民徐先生收到电费催缴信息,其4月—6月累计电费高达2892.86元,而上一计费时段的电费为99.85元,电费陡增20多倍。当地供电部门工作人员检查发现,是该用户表后线路漏电所致,2000多元电费需用户自行承担。
本文转自【澎湃新闻】;国家能源局2月28日通报2025年1月份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显示,2025年1月,12398能源监管热线平台接收投诉2556件。从投诉内容看,电力领域2362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194件。
深圳城中村租客苦电费久矣!据深圳供电提供的“官方标准深圳市居民生活电价”显示,阶梯电价最低0.66元/度,最高0.96元/度,但城中村居民生活用电经常被加价到1.2-1.6元/度。房东、二房东擅自加价的现象已存在多年,不少城中村租户一到夏天就电费“狂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