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等要求,2024年1月11日,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近日,安徽药品人才网发布了《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对2023年安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组织形式、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说明。
来源:【中国医药报】编者按近日,多个省份发布2024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通知,落实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今日起,本版连续两期刊发专家署名文章,重温《规定》重点要求,以期为各地规范开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提供参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局机关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执业药师注册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了《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创新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青海省人社厅创新优化政策,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升继续教育管理服务水平,推动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建立继续教育学时互认机制。外省(央企)来青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在青海省申报职称时继续有效。
近日,省药监局网站发布 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如下↓↓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