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直播带货模式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态势,但与之而来的产品质量、价格误导、不文明带货等问题也相伴而生。“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前夕,3月14日,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中新经纬研究院、消费者网(www.bjxf315.
近年来直播带货作为线上消费业态发展迅速,以抖音为典型代表的网络社交类型平台不断扩容为包括直播带货在内的多元内容生态,集广告导流、达人销售、明星助攻等多种盈利机制于一体。在这种新经济业态下,专营于为产品商家提供全方位直播带货服务的网络直播服务机构(即MCN机构)亦成为重要参与主体。
聘请网络主播“带货”要签劳动合同吗?随着互联网和数字化技术的发展,出现了新业态工作模式,包括诸如远程工作或在家办公、平台工作、零工工作等。相较于传统劳动用工,网络直播这类互联网新业态工作更具灵活性,但随之而来也出现了相应的新型争议纠纷。
工人日报 主播带货期间产生的退货退款,被公司要求从其工资中扣除。直播带货的商业风险,能否转嫁给劳动者?合作直播带货的台前与幕后商家,因“带剩的货算谁的”产生合同纠纷。货物滞销风险谁承担?在刚刚过去的“双11”,直播带货创新消费场景,带动流量经济发展。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8月30日讯 “感谢仲裁调解员的努力,我心里的这块石头终于放下了。”日前,某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李先生(化名)在调解成功并拿到仲裁裁决书后感慨地说。武汉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负责人介绍调解中心情况。
直播带货使得主播这一新型劳动群体进入大众视野,由此产生的争议纠纷也日益增多。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主播追索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依法判决供应链管理公司支付工资6612元,并驳回其要求主播赔偿的诉讼请求。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李荣 林羡德 见习记者 魏克鹏2021-03-15 19:47直播带货,从去年起发展迅猛,直播平台也成为了不少消费者的购买新阵地。名人、网红、草根,都通过各类直播平台进行带货销售,但行业市场也逐渐鱼龙混杂。
【案情简介】2020年11月29日,张某与某家具商场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张某岗位为新媒体推广专员,合同期间为2020年11月29日至2023年11月28日。2023年5月1日,张某在个人抖音账户发布题目为“马桶和门怎么选?
基 本 案 情。黄某某辩称,她不同意解除合同,因自媒体是一个坚持的过程,当时双方协商至少要拍三个月,但是陈某某只拍了一个月就不拍了,而且直播带货与粉丝数量有一定的关联性但关联性不强,直播带货也没有粉丝数量的要求,0粉丝也可以带货。
“疯狂小杨哥”原名张某某,是六安市裕安区人。0 01 “疯狂小杨哥”起诉维权索赔百万。张某某认为,对方公司擅自使用其形象以代言的形式宣传,已构成虚假代言宣传,以虚假代言的方式进行广告宣传,使得社会公众误认为其已与被告公司签约,是被告公司的代言人,以此达到提升被告公司企业、品牌的商业价值,来吸引游戏下载者,进而达到游戏玩家数量扩大、充值增多,对其企业产品进行商业宣传、盈利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