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经学家韦昭在这里作注说,“石,百二十斤”。“石”就是表示一百二十斤的重量。这里的“石”读“shí”,词义是引申特定含义:一百二十斤。《礼记*月令》仲春之月:“日夜分,则同度量,钧衡石,角斗甬,正权概。”意思是说,仲春日夜时刻均分的月份,要全面地校正度量的各级单位。东汉经学家郑玄作注说:三十斤曰“钧”,称量的秤叫“衡”,百二十斤曰“石”。“石”作为“重量”单位在西汉也是政府的官方规定的。汉唐以后,“石”一直都是重量单位。西汉用“石”作为粮食度量单位,有大石和小石的区别。
诗经149-1匪风押韵(备注:□ = 非韵、■= i韵、●=o/u韵、◆=ng韵)「」1.匪风发兮,匪车偈兮。顾瞻周道,中心怛兮。2.匪风飘兮,匪车嘌兮。顾瞻周道,中心吊兮。3.谁能亨鱼?溉之釜鬵。谁将西归?怀之好音。□□●□,□□●□。□□●●,□□●□。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