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8起典型案例涉事教师都受到严肃处理,反映出各地各校深入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旗帜鲜明查处师德失范问题的坚决态度,同时,反映出当前仍有极个别教师理想信念缺失、育人意识淡漠、法纪观念淡薄,对学生造成伤害,影响教师队伍整体形象。
新华社“全民拍”近日接到安徽省宣城市一些学生家长反映,当地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1月1日突然自行发布“破产公告”,由其运营的“番茄田”少儿艺术培训机构关闭,270多名学生的培训课程随之停止。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学生未完成的课程培训费用在110万元左右,另有未发放的老师工资约9万元。
学员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保过协议”是否有效力,学员在未通过考试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依照约定要求培训机构退还培训费?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支持了原告陈某要求被告某培训机构退还培训费的诉讼请求。
培训机构“跑路”,孩子的课程费还能要回来吗?在一起培训机构“跑路”事件中,68名家长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最终,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通过拍卖培训机构股东的房产,为家长要回了209万元课程费。长沙雨花区法院的执行兑现现场。
近日,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宣判一起猥亵儿童案,被告人陈某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1个月。同时,禁止被告人陈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利用其担任教练的机会,趁带队员外出比赛、集训之机,猥亵多名未成年队员,后被宿舍管理员发现并报警。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随第13督导检查组在贵州、云南两省实地督查时,看到这样的场景:密密麻麻的招生海报、颇具诱惑力的宣传标语,在贵州省安顺市实验学校对面的小区里,围墙上张贴的大量校外培训机构的广告引人注目。
教育培训机构的负责人以招揽学生为目的,在社交平台发布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规模、师资力量、培训成果等虚假情况,微信聊天时向当事人通告其子女在教育培训机构的虚假信息,足以使当事人产生信任,诱使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与其建立教育培训合同关系的,可以认定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的行为构成欺诈。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江门市新会区持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加大对无证培训、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暑假期间处罚了3起违规培训行为,情况如下:一、利用无证机构及组织人员违规开展非学科类培训钟某从20
2月18日,重庆市教委发布消息,寒假期间,重庆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持续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共出动检查组190余个,执法人员6370余人次,检查机构6100余所次,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134起。
如今,市场上大部分中小培训机构,采用教师或者机构的工作人员,个人私下与学院沟通,收取培训费,但这也埋下了不小的隐患。2020年9月,北京某培训学校一名员工陈某,就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侵吞了收取的课时费,共计17万余元。李女士的孩子在一家培训机构里学习。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近日,江西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一起“组织作弊”案例引发关注。据了解,2022年底,在江西南昌从事教育培训工作的欧某某为牟取暴利,开始安排陈某在网上发布考试包过等广告招揽考生,通过有偿组织考生作弊的方式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