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成都市民政局网站发布了《听取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经前期调研,成都拟适度提高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元/月— 40元/月。
12月2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凤朝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听取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升稳产保供能力工作情况汇报,部署有关重点工作;研究审议成都市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进一步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成都12月30日电 (记者 吕杨)记者30日从成都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经成都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提高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保障关爱空巢独居老年人养老服务处高丽平:为做好空巢独居老年人疫情防控和生活服务,我们有多项措施来加以保障:信息台账动态管理组织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楼栋长、物业管理人员等对居家老年人展开全面摸排,通过上门、通话、视频等多种方式落实每日探访制度,确保行动不便的高龄独居老年人有专人负责
中新网成都11月27日电 (记者 吕杨)记者27日从成都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加快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基本生活水平,提升孤儿养育质量,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文,决定将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100元,首次将机构养育
封面新闻记者 赵紫萱近日,成都市民政局制定《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程》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记者了解到,《规程》分总则、申请和受理、调查核实及综合评估、审核确认与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管理与监督、 附则共7章36条。
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24日讯(记者 彭亮)继去年首次发布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后,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近日四川省民政厅、发改委、财政厅、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联合发布2016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
今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成都市拟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提高,并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如何调整?不同区域有何变化?据介绍,2024年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40元/月,即市辖区950元/月,其他市县900元/月。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川观新闻记者 李丹记者9月19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经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民政厅等5部门发布2023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74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533元/月
成都商报记者28日从市政府网站获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民政低保边缘困难群众救助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区(市)县及高新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相关部门按照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划分为民政1类低保边缘和民政2类低保边缘。并对边缘困难群众救助。
川观新闻记者11月13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经省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民政厅等5部门发布2024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788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58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10
《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群众参与制度》制定印发低保标准调整是民生关注的一项重点,近日,市民政局制定印发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规程》、《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群众参与制度》的通知,将低保标准调整规程具体明确为8个环节,并将群众参与低保标准调整作为制度性规定执行。
近年来,与绝对贫困的低保群体相比,因社会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个人或家庭突发性急难因素更容易让低收入人群陷入经济生活困境,一旦出现大病、意外,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现象在全国各地逐步凸显,已成为社会救助面临的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