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近日,一则“广州法院对一起小鹏汽车L3级自动驾驶追尾事故作出首例判决”的消息在网上广泛传播。自动驾驶、追尾事故,又是首例判决,多个信息放在一起,立即在网络上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及讨论。这则消息是真的吗?一起来追问真相。
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近日,一则“广州法院对一起小鹏汽车L3级自动驾驶追尾事故作出首例判决”的消息在网上广泛传播。2025年2月20日,公安部网安局通报,该消息系通过AI洗稿炮制的谣言,涉事网民已被刑拘。
公安部网安局 2月12日,一则“广州法院对一起某品牌汽车L3级自动驾驶追尾事故作出首例判决”的网络谣言在网上广泛传播,引发舆论关注,造成不良影响。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迅速开展核查。经查,2月12日9时47分,网民“CHE车说道”在某平台发布一篇《L3级自动驾驶首例判决!
每日经济新闻 2024年12月31日,《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简称北京《条例》)通过,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为L3级(一种有人监控的有条件自动驾驶)及以上级别自动驾驶汽车提供制度规范,包括个人乘用车出行场景。
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L3级自动驾驶首例判决!车企担责70%,智驾法规全面重构》,文中称2025年2月,广州法院对一起L3级自动驾驶追尾事故作出判决,因系统未识别静止障碍物,车企承担70%赔偿责任,车主自负30%。
随着自动驾驶等级的提升,尤其是L3级自动驾驶临近落地,驾驶主体逐渐由“人”向“自动驾驶系统”转换,具备智驾功能的汽车发生事故时,责任界定和保险理赔正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风险,让部分用户对智能驾驶仍心存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