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发生重大火灾,10人死亡。次日,乌鲁木齐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说明引发公众的广泛质疑。那么,关于此次重大火灾的事故调查,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现行的规定是公安部2012年发布的《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27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3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来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近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发生火灾事故后,火灾发生地消防救援机构按照事故调查权限,在3个工作日内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全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107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