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甘肃省环境保护厅获悉,新《环境保护法》出台以来,甘肃省全面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以案说法”专题讲座,印发环境执法手册,将《环境保护法》新要求一对一地传达给地方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过去一年,省生态环境厅坚决扛起绿色环保产业链执行链长部门责任,以深化“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深入实施“引大引强引头部”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会同相关部门聚焦绿色环保产业链发展重点,促成绿色环保产业链新签约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落地甘肃,有效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
全文如下: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专业职称评审会于12月16日在兰州召开,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专业2021年度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规程》及《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任职资格答辩和评审办法》进行。
这是在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黑河湿地拍摄的候鸟。党的十八大以来,甘肃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基础性、底线任务来抓,从祁连山生态破坏问题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入手,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推动绿色发展崛起为导向,以实施重大生态工程为抓手,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全省呈现出生态破坏点位有效修复、绿色发展支撑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进程逐步加快的良好态势。
12月2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规划》聚焦我省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能力建设,谋划确定了我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
9月1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今年第9次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7月5日至7月26日,甘肃省组建5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嘉峪关、定西、天水、平凉、甘南5市州实施第二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原标题: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我市干部群众热切关注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开展工作以来,我市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通过各种媒体了解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投诉举报方式、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公布及立查立改等情况,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认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党
今年9月,生态环境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六部门联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等行业乱象,治理移动源超标排放影响空气质量的问题。
甘肃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于反馈次日召开全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从严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问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双组长的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省纪委监委牵头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组,制定印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责任追究和整改监督工作方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问题线索,采取直查直办和分级核实、统一审核的方式进行全面深入调查,4个问题线索全部查结,共问责党组织和政府机关16个,党员干部84人,其中厅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32人,科级及以下干部4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