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是一个历史名词,我国民办教师大部分地方是从70年底开始的,当时是为了解决公办教师资源不足的问题,只能招录一部分民办教师解决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以满足农村中小学教育的需要,我本人也是千万民办教师中的一员。
最终还是没有“代转公”的经历者,通过细致了解和切身体会,原民办教师及代课人员享受这些政策:教龄的统一认证:参考“信用”合同、工资凭证、学校或教育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任教学校保存的课程表、学校日誌、中期期末学生考试成绩汇总表及同事证明和学生的证言等材料进行教龄认定。
1982年,不管是原来的民办教师,还是对办教师,另外还有代课教师,统统都参加了民办教师整顿,统一参加考试,考试结果分三类,语文数学双及格的,发红皮证书,语文数学一科及格的发绿皮证书,两科都不及格的,辞退下岗。
民办教师是我国中小学中不列入国家教员编制的教学人员,是农村普及小学教育补充师资不足的主要形式,它是在50年代我国中小学全部为公办学校出现的,由于历史原因,一部分民办教师最终也没能转为在编教师,如今他们回归农村,因为没有在编退休教师待遇,仅靠着一亩三分地,晚年生活十分辛苦,提高养老金标准是这些离退休民办教师的一生夙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