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各县区分中心、机关各科室: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优化调整我市部分贷款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单缴存职工家庭
来源:央广网 据“临沂公积金”官方公众号消息,山东省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阶段性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通知,单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上调至7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的上限由8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
记者 李其峰3月14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优化高品质住宅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中强调:自3月14日起,符合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在购买高品质住宅自住住房时,贷款额度上限在原有基础上再上浮10万元。新闻多一点1.
2月12日,临沂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临沂市2025年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普惠性政策清单》相关情况。记者从现场获悉,为充分释放政策动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阶段性上调公积金政策有效期由2025年1月31日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
11月19日,据微信公众号“临沂发布”消息,山东省临沂市发布关于阶段性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通知显示,在临沂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单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上调至7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8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
11月19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阶段性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表示,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政策自2024年11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以贷款受理时间为准。
来源:【新黄河】新黄河记者:罗晓飞 楼市政策进入新一轮“宽松期”。3月22日,济南、泰安两市调整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此前,淄博市发布公积金贷款新政,购买首套和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上限保持一致。
大众网记者 时畅 临沂报道11月7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通报了2024年前三季度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运行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认真落实上级和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部署,积极服务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抓改革创新 促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聚焦“住有宜居 百姓安居”推动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提升情况。山东近期进行了公积金政策优化,发布会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冯兰成进行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