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过程中的回避制度,是指为保证案件公正审判,要求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或是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的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包括法官助理、书记员、人民陪审员、鉴定人、勘验人等,不得参与本案审理活动或诉讼活动的审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