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2015年12月13日3时许,杨某军伙同唐某良开车到靖州县新厂镇姚家村7组,将村民姚某拴在自家院内(独门独户的院落,四面有砖砌的围墙,但没安装大门)的两条狗麻醉后盗走。二、分歧意见对杨某军的行为是否构成 “入户盗窃”存在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杨某军的行为构成“入户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