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的权利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业主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多与小区业主大会的召开与决议、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小区各项管理制度有关。
近日某地一小区因物业公司服务不达标小区业主多次维权无果开始拒交物业费令人没想到的是小区物业公司竟然不给业主升级门禁卡导致业主无法乘坐电梯上下楼对此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由于部分业主没有按期交物业费致使他们管理困难长此以往会影响物业公司的整体运营迫于无奈小区物业公司才出此下策近
第四节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专有部分以外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水箱、水电气管线等共有部分,对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