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至2012年,吴某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私自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先后吸收资金1.38亿余元用于民间借贷,后因尚有6400余万元无法返还投资款,吴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近日,市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0万元。
8月20日,青岛市公安局组织召开打击非法集资类经济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在打击非法集资类经济犯罪方面的相关战果和典型案例,分析非法集资类经济犯罪的常见手段,并就如何识别和远离此类犯罪危害向市民支招。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王福东等非法集资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王福东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年、四年、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半岛都市报 4月13日 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 发布案情通报 ↓↓ 青岛金顶金行贵金属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已立案侦查。目前我分局已对该案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李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