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租客在租房期间的行为,不会对中介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中介会对租客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在完成收房确认没问题后退还。市民王女士近日向信网反映称,她通过青岛众合置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市北区租了一套房。
潘女士提供的租房合同。(来源:受访者)信网7月21日讯(记者 李如艺)潘女士于2023年12月在青岛市北区租了一套一居室的房子,今年6月到期,可退租后,对方却迟迟没有退还押金,不仅如此,现在一查合同上的甲方青岛华鑫青居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青居”),目前已经注销。
以案说“典”槐法案例【2024】147租房合同到期,租客搬离后因房东拒退押金诉至法院,房东提出反诉要求租客赔偿损坏、丢失的物品,双方权益该如何维护?本期以案说“典”,通过槐荫法院张治中法官审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共同了解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