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约谈“1.15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货车所属企业的相关负责人,通报事故调查情况,指出肇事货车带“病”上路,驾驶员未按规范安全文明驾驶且涉嫌超速行驶系酿成致人死亡悲剧的主要原因,警示企业吸取教训,全面自查自纠,严格落实教育整改,杜绝交通违法行为,预防事故的发生。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的只有一次,生活在这个美好的世界上,每一次出行都是我们,透过双眼对这份美好的一次拥有,然而,却有一些人由于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和无知大胆,将一次次出行路变成自己或别人的不归路,给许多家庭带来不可承受之痛。
来源:【西夏发布】2024年3月2日14时26分许,贵港市恒海物流有限公司一号牌为桂R12433号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桂RD830号重型平板半挂车)在贵州省毕节市威宁自治县中水镇后河发生侧翻,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60万元。
2022年2月19日9时23分许,张某城驾驶闽E815**号轻型厢式货车由云霄县城沿国道324线往漳州方向行驶,至国道324线火田镇政府路口路段时,货车雨天车速过快,急刹车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导致货车与前方路左往路右过公路的林某坤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林某坤受伤,两车局部损坏的交通事故。
每一起看似偶然的交通事故,都有一个必然的原因:超速行驶、酒驾、三轮汽车违法载人......这些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让许多人在生死边缘挣扎,甚至是失去了生命。假如一切可以重新来过……然而,生命没有假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