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的规定,现就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应交税费(1)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小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设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的应缴数、已缴数及欠缴或多缴数。该科目的借方记录已缴增值税;贷方记录应交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缴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欠缴的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2024年12月2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目录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税率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五章 征收管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增值税制度,规范增值税的征收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