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环节,当父母离婚时,这一环节可能会面临一些特殊的挑战,但并不意味着家庭保护就此中断或减弱。那在离婚案件中未成年人的权益应如何保障呢?(图片源于网络 侵删)基本案情小王与小李于2007年步入婚姻殿堂,婚后生育一子,现随小李生活。
张强和李芬婚后育有女儿小芬。夫妇二人因感情不和,时常闹得鸡犬不宁。最终,两人的婚姻走到了尽头。离婚时小芬十四岁,在法官征求其意见时,小芬表示跟谁生活都可以。考虑到李芬更具抚养意愿和条件,法院最终判决:小芬由母亲抚养。离婚后的头半年,小芬跟随母亲李芬共同生活。
□ 本报记者 张昊“要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关注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精神和物质需求。”“最大限度防止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发生,消除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各种消极因素,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