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村房屋租赁行为,保护农村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消除房屋租赁安全隐患,实现农村社会治理水平提升,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全省农村房屋租赁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农村住房出租要求及租赁行为作出明确规定。
6月3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全省农村房屋租赁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农村房屋租赁管理体系,规范农村房屋租赁行为,保护农村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消除房屋租赁安全隐患。
为加强本市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宅基地房屋租赁行为,消除宅基地房屋租赁安全隐患,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根据本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宅基地房屋租赁特点,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本市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
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加速推进,尤其在长三角一体化中心地带的青浦,基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农村自建房出租也日趋常见,但随之带来的公共管理难、安全隐患多、环境秩序乱等一系列新难题,直接影响着地区和谐稳定和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涉及宅基地申请、审批及主管部门职权划分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28日。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生产生活的基础,具有较强的保障功能和身份属性,其设立初衷就是为了满足农村村民基本的住房需要,保障村民户有所居,从而安心进行农业生产。这些年随着农村人口“融城”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出现了大量的“空心村”“闲置房”。
近年来,宝山区顾村镇农村地区呈现租赁房屋多,违法建筑、违规出租存量大等特点。据统计,现存整建制村民小组9个村(谭杨村、羌家村、白杨村、朱家弄村、沈杨村、陈家行村、老安村、归王村、沈宅村)中3821户村民共出租房屋达27306间,居住外来人员44819人,安全隐患较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