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九寨沟县发生一起以婚姻为名的诈骗案件。受害人张某通过中间人介绍,在甘肃文县认识了18岁女子阿某,两人相识仅一天便签订了“婚姻协议”,张某及家人向阿某和介绍人支付了10万元彩礼,并购买了金银首饰。然而,双方同居一周后,阿某便不辞而别,张某多次联系无果后报警。
老话说:新娘娶进房,媒人扔过墙。老话可不是凭空捏造,而是源于生活。前不久,在上海崇明区长兴法庭,就上演了类似的桥段。来沪打拼的李女士一年前经媒人吴先生介绍,和年过六旬的杨大叔,登记结婚。一年后,夫妻两个离婚,李女士拿到了离婚证后,就把媒人吴先生告上了法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为了能够落户北京,丈夫主动花费35万元找“中介”让妻子跟他人“假结婚”,结果领了证,户口却落不成。丈夫起诉中间人退款,引发纠纷。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近日,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审理上述案件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协议无效,判决中间人退还已支付的费用,驳回其他请求。
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为落户北京的“假结婚”案。张女士为落户北京和拥有北京户口的倪某登记结婚,倪某收取了8万元“好处费”。但政策变化后,张女士计划落空,双方因退款问题产生纠纷。法院最终判决双方婚前签订的《协议书》无效,判令倪某向张女士返还相关款项。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一个案件引发关注。当事人梁先生为让妻女取得北京户口,出资找中间人为妻子安排“假结婚”,由于北京户口并没有在约定时间办成,梁先生将中间人姜女士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判决姜女士退还已收取的15万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