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更是为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下发了《关于加大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的通知》,要求各级民行检察部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食药领域公益案件办理力度,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最近,多地医生反馈,目前已经有多人因错误用药导致急性肝损伤入院,这几天很多人都囤了多种感冒药、退烧药,使用不当的风险大大增加。我们根据大家普遍存在的误区,整理了 6个用药提醒。提醒一:多种感冒药同时吃,有肝损伤风险!
疫情三年,街上的餐饮店、服装店倒闭了一批又一批,唯独药店却能正常营业,足以看出药店的暴利空间有多大。相信95%的人去药店买药,第一句话肯定是跟柜台人员说自己难受的症状,让柜台人员帮你推荐吃什么药,又或者是直奔主题我要买什么什么药。如果你是这两种做法的,那你可是吃大亏了!
1要有码一要有码。强烈建议医保购药者只买包装上有追溯码的药,不要买没有追溯码的药,不要买追溯码被撕掉或者损毁的药。追溯码是这一小盒药品的唯一身份证,这小盒药的追溯码号码与其他药品包括同品牌同规格其他小盒的追溯码都不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请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此文只针对自己去药店买药的情况,请遵医嘱购药!记住以下4点,千万不要再被药店的营业员忽悠了!第一:认准“药准字号”药品有“国药准字”就可以,后面的字符不用管!举例:嗓子不舒服,想买“含片”,售货员很有可能推荐给你的是“健字号”或者“食字号”的同厂家或者同品名的产品,利润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