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交汇点讯 “尽管你们双方没有收养手续,也不构成继父女关系,但有20多年的抚养事实,他尽到了父亲的责任,赡养之责是你应尽的义务。”日前,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作出判决。
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的权利,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那未成年人子女,在父母离婚后,是否可以随继父的姓氏?下面通过真实案例,看看法律对姓名权的规定与保护。图片来源于网络2009年4月,马某与王某经人介绍相识,双方共同生育一子,取名马小某。
来源:上海新闻广播 近日,#居然可以和朋友一个户口本#的相关话题登上热搜,网传视频称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在上海、深圳、杭州、海口等城市可实现“投靠朋友落户”。有网友好奇:能否将户口投靠或挂靠到北上广这种大城市的朋友家?
刘先生先后经历两段婚姻,但并未生育子女。随着他的病逝,关于其遗产继承产生了新的问题:第一段婚姻中的继子小方认为继父的第二段婚姻并不影响自己的继承权,与刘先生的现任妻子发生争议,双方对簿公堂,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刘先生的遗产由双方共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