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https://tousu.thepaper.cn)收到的餐饮类投诉增多,涉食品安全、强制收取餐具费等。有消费者反映,今年12月7日晚,她在自动售卖机购买了一袋“鲁媳妇”牌泡椒凤爪,但在开袋食用前,发现包装袋里面有一只死苍蝇。
到店就餐少不了用到餐具,餐馆在收取菜肴、酒水等项消费的同时,还要再默认单独按每一名消费者使用一次性餐具包或消毒餐具的情况收取“餐具费”,是否合理呢?红星新闻记者近日了解到,7月底,成都金牛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近日,河北石家庄的大学生小张在餐厅吃饭遇到餐具收费的情况,在结账时经过询问后带走了付过钱的餐具。该事件引发了网友的广泛讨论,就餐时遇到“茶水费”“餐具费”等费用时你会怎么办?【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
近日,河北石家庄一大学生在餐厅吃饭时遇餐具收费1元,于是将4套餐具全打包带走。该事件被报道后,“餐具收费大学生付1元直接带走”登上微博热搜。无独有偶,此前因餐厅消毒餐具每套收费1元,山东淄博一位大学生认为这笔费用不合理,将收费使用的餐具带走,亦引发网友热议。
□丁家发去年4月,成都市民李云(化名)和朋友一起到金牛区某餐饮店用餐,之后餐馆收取1元餐具费。李云表示不认可但迫于餐馆强硬要求,就支付了1元。后经各方调解无果,李云就将餐馆起诉到成都金牛法院。今年6月份,成都金牛法院立案。日前,法院经审理认为,金牛区某餐馆无权收取该笔餐具费。
来源:【四川新闻网】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谢川霞到店就餐,默认按消费者人数收取“餐具费”,如此可行吗?近日,成都金牛法院审理一起餐饮店默认收取1元餐具费的案子。消费者在与商家沟通后,餐馆承认收取餐具费但表示不予退还。后经各方调解无果,李云诉至法院。
全区餐饮行业经营单位及相关从业者:为规范全区餐饮消费市场秩序,破除从业者对服务内容的错误认知,打击恶意强制收取餐具费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提醒告诫如下:一、从事餐饮业经营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守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基本义务,依法合规经营,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
□何勇去年4月,成都市民李云(化名)和朋友一起到金牛区某餐饮店用餐,之后餐馆收取1元餐具费。李云表示不认可但迫于餐馆强硬要求,就支付了1元。随后,李云致电线上购买平台告知该餐馆收取餐具费的事实,经平台沟通,餐馆承认收取餐具费但表示不予退还。
不久前,小王和朋友一起来到新区一家餐馆。结账时,小王拿到账单一看,上面显示,餐具两元一副,他一共消费了12元的餐具费。小王觉得不对劲,希望对方做出一个解释。然而对方表示“餐具都是需要收钱的,餐馆里有不要钱的餐具,但需要顾客自己去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