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祝隽 申捷 记者 顾潇)扬州一名狗主人外出遛狗时没有拴绳,小狗狂奔过马路,结果被一辆躲闪不及的轿车撞死。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狗主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不但失去了爱犬,还需要承担车辆维修费用。
当事的哥拒绝协商处理此事,律师建议犬主走法律程序潍坊新闻网3月20日讯 3月19日,家住寒亭区的刘女士向记者反映,她饲养的价值1万余元的松狮犬在过马路时,被一辆出租车碾轧死亡,她通过相关部门调取了监控录像。刘女士认为,出租车司机应承担一定责任,但直到现在对方也没有赔礼道歉。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遛狗不拴狗绳,结果爱犬在公路上被车辆碾压死亡,狗主人索赔能成功吗?近日,重庆铜梁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判决犬只被撞的损失由饲养人自行承担。去年10月1日16时24分许,王某驾驶电动四轮车在道路行驶时,将张某饲养的未牵绳的小狗碾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