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8月31日讯(记者 姜婧仪 通讯员 王芙蓉)装修一个属于自己、居住舒适、充满个性的家,能给人带来精神归属和安全保障。可是装修市场材料纷繁多样,工序复杂,行业准入门槛低,缺乏统一质量标准。很多消费者即便签订了合同,后期也会遭遇这样或者那样的烦恼。
到法院打官司需要提供证据,打官司其实就是打证据,如果没有证据会怎样?7月2日,清徐县法院发布一起案例,原告因为缺乏证据,最终只能承担不利后果。 这起案件中,侯某某与贾某某达成约定,由贾某某负责对侯某某房屋进行总包装修,侯某某为此支付了1万元定金,最终,装修总计花费10万元。
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意外受伤,赔偿责任该如何划分?近日,广东五华法院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依法判决一项水电安装工程的发包方和雇主各承担10%与60%的赔偿责任。案情回顾 装修工人施工时受伤 谁来赔偿?
费先生将装修事宜全权委托给一位施工队长管师傅,接着就当起了“甩手掌柜”,直到最后的验收,才发现不仅装修质量存在问题,施工队长还漫天要价,要求数万元增项。费先生为此不愿支付尾款,队长于是将费先生诉至上海静安法院。那么,到底是费先生要补款,还是施工队长要退钱?法院会怎么判定呢?
“说说装修的‘闹心事’”面向市民和网友征集家装故事之后,不少市民通过电话、微信留言的方式,反映自己遇到的难题。日前,市民刘先生拨打“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反映,自己家的房子在签订装修合同之后,遭遇了装修公司“磨洋工”,原定3个月装修完成,结果拖了将近9个月。
上海作为一座超大城市,光是成熟大型商圈就有400余个,这往往也伴随着复杂的人际和经济矛盾。用“法理情”保障、守护商圈的和谐,这也是“三所联动”机制的意义。今年6月30日上午,闵行区某商务楼的一楼店铺内,有一名男子因触电身亡。
工程款怎么也盼不来,工程中易发生意外伤害,想找监察部门帮忙讨钱,结果却发现自己没有劳动关系……有这么一群人,与建筑工人的用工形式雷同,承担着相似的风险,却并不属于建筑业行规的保护对象,他们是装修工人,他们的劳动报酬受制于工程进度,也时常陷入维权无门的窘境,他们,正在成为投诉群体中
分享今日精彩话题,感谢大家的阅览。 希望能获得大家的点赞,关注,评论。恶意拖欠,导致家里有病人没钱治疗 ,是不是和拖欠者有间接关系?业主就一个毛坯房,装修全是工人师傅垫材料和人工,为什么不说是业主侵占别人财产,谁不是拖家带口的,说白了是被业主的无德把装修工人给逼得无路可退。
来源:三峡日报 原标题:枝江:“法院+工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三峡日报讯(记者张明文 通讯员王德娇)10月8日,装修工人刘师傅专门来到枝江市总工会,感谢工会组织联合法院让他们在友好气氛中实现了维权。日前,先后有4名装修师傅因没有拿到施工工资,向枝江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