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同时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与试点,旨在进一步探索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经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养老保障需求。
12月1日下午,银保监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由4家养老保险公司在10个省开展为期一年的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创新发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提供包括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服务,满足客户生命周期内多样化养老需求。
银保监会网站2月21日消息,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在原有6家试点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加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界面新闻记者 | 吕文琦界面新闻编辑 | “目前,我国已积累的养老金规模超过6万亿元,覆盖近1亿人。”1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负责人尹江鳌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近年来,我国在持续推动养老金融机构专业化发展,我国养老金融改革也在稳步推进。
银保监会12月1日发布《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10个省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随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2024年12月1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从36个先行试点城市(地区)推广至全国。人社部披露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1月,我国个人养老金开户人数已逾700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