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员工变“股东” “入股合作”能规避劳动关系吗?近期,有公司打着“入股合作”的幌子与员工签订合作协议,但这些劳动者并未享受到股东应享有的权益,工作时间、管理模式、薪酬待遇等与普通员工无异,公司这样做可以规避劳动关系以及由此带来的责任吗?
界面新闻记者 | 庄键界面新闻编辑 | 今年3月,刘勇(化名)被拉进了一个微信群,群内大部分成员是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同事。一份名为《自然人股东调查表》的文件随后被分享在群内,要求他们填写并签名。刘勇是中创新航(03931.HK)的员工。
员工“投资参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合作关系?据《工人日报》报道,前不久,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引起广泛关注。法院方面提醒,用人单位不能通过吸收劳动者“投资入股”、以合作经营之名规避劳动关系。
丁家发员工“投资入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合作关系?前不久,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引起广泛关注。2021年3月,熊某被招至某造型馆从事洗发等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7月熊某被拉入造型馆的微信“股东群”。
怎么说服员工入股?在座的很多老板都不敢让员工入股我们的公司。如果用我这3个方法员工还不入股,那一定是老板的问题。第一,员工入股的时候我们做合理的估值。一般按照一年利润乘以3倍,确保员工每年的分红回报是在30%-40%这个区间。第二,给员工一个保障,给员工一个承诺。
继盛剑环境之后,安恒信息员工持股计划也宣布终止。动辄四五折的员工持股计划一直是炙手可热的“香饽饽”,现如今却出现了福利价无人问津的罕见情况,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参与者,上市公司的员工们到底在担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