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介绍,为切实提高市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本市防空警报设施的完好率和鸣放防空警报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防空警报管理办法》,本市在每年的全民国防教育日组织全市范围的防空警报试鸣。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10·29”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以及全省的统一部署,定于2023年10月29日10时00分至10时19分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据韶关市人民政府通告,今年9月18日,将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具体通告如下。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2023年9月18日试鸣防空警报。
9月8日晚,一条“西安试鸣防空警报由9月18日调至9月30日”的新闻引发网友热议,媒体发布的西安市政府网站截图显示,西安市政府9月7日发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市政告字2号”称,2021年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的时间由往年的9月18日调整至9月30日。
中新网江苏新闻9月12日电(记者 朱晓颖)日前,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组织全省防空警报统一试鸣的通告:为警示和教育社会公众居安思危,增强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和认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定于今年9月18日在江苏进行防空警报统一试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