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因缺乏法律知识,不了解行政诉讼程序,通常需要委托他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代为诉讼。哪些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有必要了解、知晓,否则将难以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甚至影响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在处理民事纠纷的过程中,当事人往往会根据自身及案件情况,委托他人辅助其参与民事诉讼,那么除了可以聘请专业律师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外,还可以委托哪些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以及如何明确委托权限,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