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男子醉驾致人死亡8年后再次醉驾”这一话题登上热搜。据荔枝新闻报道,近日,在宁洛高速南京八卦洲长江大桥收费站前,一辆苏N牌照小轿车在即将进入安检车道时,突然倒车掉头逃跑,被执勤交警拦下。经检测,驾驶员朱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97.7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驾,而他竟没有驾照。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如今已成为共识,但仍有少数司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更有甚者屡教不改。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金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法庭宣判前再次醉驾,被从重处罚,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元。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被反复强调但总有人因酒驾被查处后仍不思悔改 以身试法“二次酒驾”终被拘留典型案例4月2日15时54分许,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铁大队执勤民警在兰山区李官镇老汶泗路天齐庙路段对一辆车牌号为鲁QZ***S“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车驾
然而,对于“二次酒驾”的处罚。2022年08月15日23时05分许,原阳交警沿黄生态大道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内参加百日行动夜查巡逻时,在原包路包南村口处发现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驶过,在对该车驾驶员赵某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赵某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曾经因酒驾被查过就应该牢记教训,远离酒驾但总有人不长记性,不思悔改无视法律再次酒驾2022年12月13日18时许,临沂市罗庄区双月湖办事处孟家园村王某驾驶鲁Q2***W小型轿车行驶至罗庄区化武路与临西九路交汇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罗庄大队城区一中队执
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2023年1月1日,记者从成都交警四分局获悉一起酒后驾车典型案例,2022年7月9日23时40分许,高某驾驶一辆号牌为川ADP****的轻型封闭式货车,在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被挡获,后经成都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物证鉴定所鉴定,高某血液乙醇浓度为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