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兴庆区工作的小王致电银川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本人2021年6月24日在工作中不慎摔倒受伤,后就医时诊断为膝内侧半月板撕裂,2021年5月21日进行了手术,全部医疗费由个人垫付,2021年7月29日单位为其申报了工伤,但结果是工伤保险经办窗口以逾期申报为由不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宁师傅反映说,他3年前进入一家机械设备公司工作。2022年年初,他在操作机器时不慎造成左手及胳膊受伤。住院治疗期间,公司态度非常积极,承担了全部医疗费用。经过一个阶段的治疗出院后,他回家休息,公司继续向他支付工资,他就再也没有提及工伤的事情。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2日,长沙市人社局共收到长沙市12345政务热线工单913件,12月以来累计处理工单4880件。通过对该时段工单的统计分析,结合各渠道人社业务咨询情况,提炼热点问题如下。热点问题一给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时已经超过了规定时限,还可以申请吗?
网友“EM……”提问:我是某维修公司员工,前段时间在维修空调时不小心摔伤,导致全身多处骨折,后来一直在医院治疗。出院后得知公司一直未申报工伤,并称我受伤时间已经3个月,超过了1个月的申报期限,无法再进行申报。受伤时间超过1个月的,就无法申报工伤了吗?
案情简介2023年2月,戴某入职A公司从事维修工作,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A公司为戴某缴纳社会保险。2023 年7月,戴某在工作时受伤,后经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鉴定为十级。2024年2月,戴某向A公司提出离职,随后提出申诉,要求A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未予报销的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