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表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从事小额贷款业务,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经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并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继“三道红线”后,监管层对于房地产资金层面的监管再“亮剑”。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简称“《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央广网北京8月24日消息 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日前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览青 上海报道备受行业关注的助贷新规正式发布。4月3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或“助贷新规”),推动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规范有序发展。
4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外国银行分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参照执行。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4月3日消息,为推动商业银行加强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规范业务经营行为,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质效,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推动商业银行加强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规范业务经营行为。相关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通知明确,互联网助贷属于互联网贷款,应当严格遵守《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规章制度。
本报记者 慈玉鹏 北京报道为推动商业银行加强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规范业务经营行为,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1日电 (薛宇飞 魏薇)2020年12月31日下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将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分档设定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