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4人入室抢婴案”于4月2日上午九点半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4名被告人被控“拐卖儿童罪”。姜甲儒及父母、哥哥一起出席了此次庭审,母亲乔守芬表示,孩子被抢造成整个家庭承受了巨大痛苦,希望人贩子被判死刑。庭审大约进行了9个小时,当庭未宣判。
4月2日上午9点半,“山东入室抢婴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曾某、吕某、王某、袁某共4人被控犯拐卖儿童罪。至下午6点半,庭审结束,法院未当庭宣判。庭审中,曾某、袁某不认罪。吕某、王某虽然认罪,但当庭陈述的一些细节,与此前所供述的不同。
澎湃新闻记者 段彦超4月2日上午9时30分,“山东入室抢婴案”将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曾某、吕某、王某、袁某被控拐卖儿童罪。“我要在法庭上质问他们,到底还有其他受害者吗?”开庭前,准备进入法庭的被害人姜甲儒说道。
2006年12月冬日深夜,8个月大的男婴姜甲儒,在山东肥城市王庄镇后于村爷爷奶奶家中被3名人贩暴力抢走。18年后,警方在山东济宁找到了正在备战高考的姜甲儒(后改名刘某某),同时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嫌犯之一竟是姜家认识多年的邻居袁某某,两家距离仅500米。
4月2日,山东“入室抢婴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曾某、吕某、王某、袁某共4人被控犯拐卖儿童罪。下午6点半庭审结束,法院未当庭宣判。庭审中,该案四名被告人曾某、吕某、王某、袁某到庭接受控辩双方询问,其中,曾某、王某、袁某当庭否认此前对警方的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