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中的另一半突然变成“植物人”,生活陷入困境,该如何抉择?9月20日,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对外发布,该院冯建军工作室审理了一起“植物人”起诉离婚案件。突发:男子脑出血成了植物人张先生与高女士二人于2003年12月23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家,是温暖的港湾,是心灵休憩的场所。但有些家庭,有人使用暴力处理家庭矛盾,对家庭成员和未成年子女造成伤害。近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一女子遭受丈夫殴打,受伤后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人民法院和当地妇联求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情3月21日晚,张某与丈夫董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
“虽然出轨异性,但是没有长期、稳定的共同居住,就不能认定为同居行为,就不能以此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更不能以此作为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近日,一篇题为《不能仅以“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的文章引发不少网友及律师热议。
大华与莹莹是一对年轻夫妻。大华从事销售工作,经常出差,时间多则半月、少则两天,而莹莹则在小区旁边经营一家美容店。2023年8月2日,大华出差结束时遇到保安陈某和其聊天,陈某提醒大华其妻子莹莹近期经常深夜回家。
1月30日,最高检发布了第二批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黄某与余某离婚纠纷支持起诉案》入选。男子婚后吸毒家暴妻子案情显示,黄某(女)与余某(男)于2010年2月26日登记结婚,双方育有一女余某某。婚后余某不仅染上吸毒恶习,还多次对黄某实施家暴行为。
湖南日报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曾妍 宋曼丽【判决结果】王某和吴某经人介绍相识,结婚4年后,吴某回娘家后再也没回家。2014年9月,王某起诉至湘潭县人民法院请求判决离婚。2015年1月30日,法院判决支持王某诉讼请求,解除他与吴某的婚姻关系。
a年近七旬老夫妻相隔千余公里办离婚咋办?法院应用科技手段跨省视频庭审本报12月18日讯(记者郭卫艳通讯员陈伟)今天14时,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老年患者离婚案。这是我省法院首次应用科技手段进行跨省视频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