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条第三款:“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促进优生优育、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25年1月18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三条第三款修改为:“开展人口与
2021年,我国人口净增长48万人,较前一年大幅下跌,最重要的原因是出生人口明显下行。除了山东之外,河南也是人口大省,在过去10年,每年出生人口几乎都在百万以上,但从2020年开始,山东和河南的出生人口均跌穿百万大关,2021年更是继续下跌到不足80万人。
来源:【闪电新闻】原标题:婚假延长了、最长18天!山东修正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来源:齐鲁网在刚刚闭会的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正,延长婚假是《条例》修改的重点内容。
1月18日上午,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的主要内容是明确婚假,同时对生育支持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本决定自1月18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7月28日,山东省最新修改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奖励与社会保障方面,相关条文修改为,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组部、中宣部等十四部门关于开展生育友好宣传教育有关要求,健康报开设“人口高质量发展·委主任视点”专栏,宣传报道各地在建立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方面的举措和工作考虑。
近日,青岛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相关负责人就人们关心的计划生育相关假期问题作出了最新回应。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即98天加60天,共计158天产假。
来源:【新黄河】新黄河记者:苏珊 11月25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明确将延长婚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
1月18日上午,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婚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
来源:速豹新闻 11月25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提出将延长婚假其中提到:增加“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