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唐荣 李文茜□ 本报通讯员 杨丽茵婚后女方抚育子女、照顾家庭,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离婚时能请求家务补偿吗?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判令丈夫向妻子支付家务补偿款和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11万元。
3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这些案例涉及妇女隐私权、名誉权和生育期间劳动权益保障,反家庭暴力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彩礼归属与“外嫁女”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保护等热点问题。
某女性移动社区推出的《中国全职太太调查报告》显示:已婚女性中,全职太太比例达26%。我通过调查发现,全职妈妈其实面临多重法律风险,比如,社会保障不足,没有供职单位,家务劳动没有收入,职业竞争力减退,以至于不敢生病、不敢离婚、不敢老去。
全职妈妈离婚时能否申请家务劳动补偿?近日,广州市妇联维权综合服务中心接到一起关于离婚时家务劳动补偿的咨询案例。王女士(化名)表示自己婚后生育了两个女儿,为了更好照顾家庭,她决定成为一名全职妈妈,而丈夫工作赚钱负责一家人的开销。一开始生活夫妻二人各司其职,生活融洽又幸福。
资料图片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饶俊华)养儿育女、照顾老人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但不少家庭会选择让女方成为“全职妈妈”,她们不得不放弃工作发展或学习的机会,全身心照顾家庭。到离婚时,“全职妈妈”提出家务补偿,另一方该补偿吗?法院又会怎么判决?
如今,不少女性在结婚后选择当“全职妈妈”,一边带孩子、一边照顾老人,为家庭付出的较多,如果发生婚变,到底该不该获得补偿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三明法院审理的这起家务补偿案件……小芳和小强经人介绍,于2006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
步入婚姻殿堂后,有的女性选择远离职场,做起全职太太,专心照顾着孩子、老人。然而,倾心付出未必就能得到回报,倘若配偶起诉要求离婚,全职妈妈该如何捍卫自己的权益?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广东法院就通报了一起涉及全职妈妈“被离婚”的案件。
养儿育女、照顾老人 , 夫妻之间,责任是共同的,如果有一方在家务劳动上付出更多,另一方应该承认其劳动的价值所在。近日,江苏省镇江扬中法院适用《民法典》规定,审结了一起离婚家务补偿案件,该案全职太太最终获 200 万元经济补偿,有效维护了女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