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5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各地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咨询等活动,讲解如何辨别假冒伪劣产品,并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集中销毁,提高人们的维权意识。↑2021年3月15日,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在滏河学校指导小学生辨识假冒伪劣食品。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3月15日,很多人非常忙碌的一天:媒体在发布各类消费问题和权益保护的报道;企业绷紧神经关注着自己名字有没有被点到;职责所在的监管部门,随时准备出发去调查和处置;公众的心思也从各种靡靡视频中抽离出来,关注身边真实的生活:“竟然这么恶劣……”3月15日的标准称谓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3月15日,在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上,检测人员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快速检测。新华社发(程全摄)当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念及消费安全意识。
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切实提高辖区内居民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有力有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4日,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与辖区内各职能单位共同开展“消费有法 公平同行—3.15普法零距离”普法宣传活动。
提到3·15,可能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但今年的3·15有点儿特殊:今天还是另一个非常重要的节日——第十六届“世界社会工作日”。2022年“世界社会工作日”的主题是——共建生态社会新世界:不让任何人掉队。
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定于每年的3月15日,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各位老师家长,您和您家孩子在平时购买东西时,会关注商品上的信息吗?
↑3月13日,河北省遵化市市场监管人员在一家农资供应站检查叶面肥,确保春耕播种工作顺利进行。新华社发(刘满仓摄)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各地开展相关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人们的消费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