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先后出台的《教人【1992】41号》,《国办发【1997】32号》和《教人【2011】8号》文件,是指导各级地方政府处置和解决民代教师问题的政策性文件,有了这些文件的指导,全国各地的民代教师问题在19世纪末基本顺利的解决。
最终还是没有“代转公”的经历者,通过细致了解和切身体会,原民办教师及代课人员享受这些政策:教龄的统一认证:参考“信用”合同、工资凭证、学校或教育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任教学校保存的课程表、学校日誌、中期期末学生考试成绩汇总表及同事证明和学生的证言等材料进行教龄认定。
近段时间,网上出现了不少有关解决当时被辞退的原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的新政策并引发了原民办代课教师这一群体新一轮对解决问题的关注。原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一直以来始终是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近些年来网上热议的话题,之所以说是遗留问题是因为这一问题没有及时按照相关文件得到妥善解决。
3月6日,21世纪经济报道从民进中央获悉,今年“两会”上其提交的一份《关于支持民办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提案》显示,859.57万、占全国比重22%的民办学校教师大都被视作民非企业员工,其与公办学校教师的法律地位实际不平等,工资福利相差悬殊,养老金领取额也相差40%左右。
好久没有看到关于农村原民办教师的好消息,今天突然看到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的一篇文章,时间是2024年03月22日,信息来源是财政局,标题是《芝罘区发放民办教师教龄补贴1800余人受益》,这应该是确信无疑的好消息,为这个市区财政局的做法点赞支持。
大家好,我是浩墨香教育,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知心朋友。这个好消息就是黑龙江省呼兰区那边,原来被辞退的民办代课教师,当时没有及时建立档案信息材料的,春节后最近几天,已经补报了遗漏的档案信息材料,经过区教育局审核之后,就要建立他们的档案材料,这样他们到了60岁之后,就可以享受到按照每一年教龄补助20元的待遇了,这真的是可圈可点,可喜可贺的好消息。
我已有很长时间没有就原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发布过文章了,但这并不代表我没有关注这个问题,毕竟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最初一直都是我发布文章的重要方面,尽管对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的长期呼吁未必能有相应的结果,但内心里始终还是抱着一线希望,期待终有一天能得到妥善解决。
不管你当了多少年的民办教师,只要是没有转为公办教师,自己也没有缴纳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都是无法办理退休的,虽然民办教师在当初为国家的教育事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民办教师的问题也应该得到重视和解决。
民办教师是我国中小学中不列入国家教员编制的教学人员,是农村普及小学教育补充师资不足的主要形式,它是在50年代我国中小学全部为公办学校出现的,由于历史原因,一部分民办教师最终也没能转为在编教师,如今他们回归农村,因为没有在编退休教师待遇,仅靠着一亩三分地,晚年生活十分辛苦,提高养老金标准是这些离退休民办教师的一生夙愿。
在目前的教师队伍中,有这样一批人:他们原来是民办(代课)教师,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前半期,有的通过推荐或推荐加考试的形式,进入师范学校学习;有的是在一九七七年恢复高考制度后考入师范学校,毕业后都被分配为正式公办中小学教师,实现了户口和职业性质的华丽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