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一场“无人记录”的庭审在上海一中院进行。这是一个普通而又特殊的庭审现场,普通之处在于法官审理的案件同往常一样,一起常见的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案件,特殊之处在于这起庭审“无人记录”,上海一中院尝试运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的记录方式。
有人说,现在都什么社会了,不是说政府信息公开么?首先,不是不让拍照录像,正确来讲,应该是“未经许可,不得拍照录像”,现在的法庭,绝大多数都已经数字化的了,全方位摄像头,全方位录音,有些法庭的设备甚至连你的眼球是什么颜色都能看得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