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一、《条例》出台的背景是什么?自动驾驶汽车在智慧交通和智慧城市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牵引带动作用。
4月1日,《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根据《条例》,北京市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用于个人乘用车、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车、城市运行保障等出行服务,符合条件的自动驾驶车辆可开展道路应用试点。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财经报道 记者 陈超】12月31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了《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该条例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北京市在推动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和产业发展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今天(12月31日)表决通过了《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将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管理机制、技术创新发展、安全保障等方面予以规定,为推动本市自动驾驶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5年4月1日,《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正式生效。条例规定,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自动驾驶汽车,可以用于个人乘用车出行。而自动驾驶汽车,则包括按照国家标准具备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完全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即通常所说的L3、L4和L5级别的智驾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