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岁初欢欢喜喜拿到年终奖金,不少人会选择购买收益比较高的理财产品,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一男子花3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但最后清盘时账户只剩下5万余元。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法院最终判决银行对损失承担65%的责任,原告自己承担35%。
界面新闻记者 | 安震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一则行政处罚,时任工商银行乌鲁木齐钢城支行副行长郭继轩,因为对该行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事项负有责任,被终身禁业。事实上,这份处罚背后牵扯出多年前的一起诈骗案。目前,郭继轩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陕西商洛,顾先生的父亲去世后,在卡里留了5万多元,可当顾先生去银行取钱时,却发现5万元钱不翼而飞。2020年1月20日,父亲不幸去世,在去世前,父亲将一张银行卡交到了顾先生手中,里面大约有9万多块钱,花费了4万多元后,顾先生便也就没有管这笔钱,一个是因为疫情原因,一个是由于卡就在自己手中,也不会发生什么大事。
因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原则上实行严格责任,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应当认为存款合同实行严格责任,银行不能仅通过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而免责,而只能通过举证证明持卡人具有过错,才能减轻或免除自身的责任;
界面新闻记者 | 安震近年来,电信诈骗、银行卡盗刷等违法行为屡见报端,而持卡人蒙受损失后,相关银行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往往是争议的焦点。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发布一则判决书,为持卡人和银行之间厘清权责提供了案例。2016年,原告来某某在某银行申领了银联信用卡,有效期10年。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短短一个半小时内,李女士的储蓄卡发生了283笔交易,金额均为1000元。李女士认为,银行系统对盗刷异常交易未准确识别,未采取控制措施,故将银行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283000元。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了李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2019年5月,持卡人吴某收到手机诈骗短信后,在显示未经核实的虚假银行网页上,按照诈骗者的提示,先后填写了账号、取款密码、身份证号等个人隐私信息,并在收到短信后将验证码提供给了诈骗者,后信用卡被盗刷,造成吴某实际损失29979元。
近日,有网友发文称,山东淄博一女子多年来在淄博齐商银行存款40多万元,取款时余额却为零。10月22日,齐商银行客服回应记者称,此事已向相关业务部门反馈,目前没有相应处理结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该局已关注跟进。
梁心慈 作 老年人理财主要遵循求稳原则,对理财产品安全性的重视程度高于收益率,但往往因缺乏理财知识和经验而购买了不适合自己的产品,甚至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审理了一起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判决银行承担7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