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参考历史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文未已标注相关文献来源。顺治十八年(1661年)五月,当朝大学士洪承畴因年近七旬,上疏乞休,得到朝廷的准许,考虑到洪承畴后半生都为清朝效力,朝廷准备赏赐其爵位,几经争论后,才决定授予洪承畴三等轻车都尉的爵位,并且允许他世袭四世。
在清朝时期,朝廷封爵分为皇室爵位、蒙古贵族爵位、外臣功勋爵位,镇国公和辅国公这两个爵位在清朝算是皇室爵位,也就是只能册封给皇室宗亲的爵位,像乾隆时期的名将傅恒受封的一等忠勇公和大贪官和珅受封的一等忠襄公,这都属于外臣功勋爵位,那么问题就来了,皇室专属爵位的公爵和外臣因功受封的公爵
清代是满洲贵族建立的政权,自开国那天开始就奉行“重满抑汉”的基本国策,旗人在政治、经济等方面享有特权。他们不用像汉人那样十年寒窗参加科举,凭借其八旗的身份和出身背景,就可以直接授官。说到这里,很多读者就会联想到侍卫,认为侍卫是八旗子弟入仕的主要渠道。